时间: 2024-04-19 21:32:59 | 作者: 自行式直臂型高空作业平台
高空作业是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,但是各行各业总得有人去做,从某方面来看,高空作业者不仅仅仅仅是为了个人的收入,也是为社会做出了贡献,即使没办法理解他们的工作,但不应当给予伤害,而在山东青岛某小区内却发生了这样一幕,引发了众人的热议。
11月24日,天气已经变冷,由于事发小区需要翻新改造,高空作业者便前往了小区开始工作,然而在粉刷某大妈家的外墙时,却遭到大妈多次泼冷水、辱骂。大妈家是在顶楼,可想而知,高空作业者工作时距离地面是比较高的,大妈的所作所为是很危险的,不管是因为什么,大妈也不该在这样一个时间段泼高空作业者冷水。
如果高空作业者为了躲避大妈的“袭击”,或者因为大妈的行为而发生意外,大妈难逃其咎,可能要因此承担侵权赔偿相应的责任,严重的,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验证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另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: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有几率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避开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,是过失犯罪。
据了解,大妈之所以泼高空作业者冷水并有辱骂的情形,是因为大妈家的顶楼上安有彩钢瓦,而她看到民工身上系有安全绳,并觉得安全绳可能会损害自己家的彩钢瓦,从而做出了如此举动。
即使民工耐心向大妈解释了自己的工作,并且告诉了大妈安全绳加了一个缓冲装置,不是直接卡在大妈家的彩钢瓦上,并不会对屋顶造成损失破坏,但大妈却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,对进行高空作业的民工毫不尊重,妨碍民工的正常工作。
由于是高空作业,民工并不能大幅度行为,即使大妈距离他很近,一盆盆冷水浇得他浑身发冷,民工却无法躲闪,从而全身被浇湿,这一幕无不让人气愤。就因为害怕自己家的彩钢瓦可能会被损害,就无视高空作业者的处境,甚至有一定的概率会造成的后果,就算不要求大妈给予尊重,大妈的素质在此次事件中也是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老话说,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,城市需要发展,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,都是对社会做出贡献,假如没有了民工,高楼由谁建?高空作业由谁去做?大妈还能居住在这样的小区吗?能够住的舒适吗?
大妈这般对待高空作业者,在寒冷的天气里泼人冷水,肆意辱骂他人,不听高空作业者的解释,大概是感觉自己及自己的家人不需要从事这份辛苦的工作,性格中尽显傲慢,忽视高空作业者的工作性质。
虽然高空作业者安全回到了地面,没发生意外,也与大妈达成了和解,但不少人猜测是因为大妈看到自己家的彩钢瓦没有坏,因此没有再追究,民工兄弟遇到这一种的事情,内心也是无奈的。
此外,还值得一提的是,如果大妈是私自在小区楼顶上搭彩钢瓦,有可能属于违建,可进行举报。根据相关规定,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属《规划条例》所称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,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:
其实私自在楼顶搭彩钢瓦,已发生过多起事件,今年7月份,永安开辉刮大风,就把一小区楼顶上的巨大彩钢瓦棚吹了下来,好在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,而因此造成其他业主的财产损失,其他业主是可以向私自搭彩钢瓦的业主追究侵权责任。
大妈泼高空作业者冷水并辱骂的事情虽然没有闹到报警、对簿公堂的地步,但事情背后也有许多值得让人深思的地方,城市中也有标语“共创文明社会,共享美好未来”,希望大妈在以后,也懂得文明做人,否则闹出更大的事情,追悔莫及却也是为时已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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